永久居留证明领事公证认证,华侨证明材料

华侨的定义是什么?

答:华侨是指根据《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华侨身份解释的规定》指定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永久居留权是指在居住国取得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并在居住国连续居住两年,两年内总居住时间不少于18个月的中国公民,连续五年(含五年)在居住国取得合法居留身份的中国公民在过去五年内在居住国居住满三十个月的,视为已在国外定居,并具有华侨身份。

华侨证明办理所需材料

(一)华侨身份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本人有效护照及与出入境记录相符的护照(原件核验)。

(三)合法居留签证、证件(原件核验)。

(四)居留时长证明(原件核验):

(1)取得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华侨提供:住在国中国使领馆出具的“长期或永久居留权”认证书或住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公证书或认证书或出具“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因公、留学除外)的出入境记录。

(2)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含5年)以上合法居留资格(因公、留学除外)的华侨提供:住在国中国使领馆出具的“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含)以上合法居留资格”公证书或住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公证书或认证书或出具“5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因公、留学除外)的出入境记录。

永久居留证明领事公证认证

1) 领事馆公证认证申请表

2)申请人的护照复印件一份

3)相关辅助证明材料

提醒:州务卿认证好的原件。(一般是在申请人提供的文件的上面加盖一张认证纸,并装订起来,装订好的文件,绝对不可拆开,一拆开马上无效。如果您州务卿这步是由我们办理的,请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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